紅外線汽車駕駛樁考儀
簡介
汽車駕駛電子倒樁考儀根據公安部第71號《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機動車駕駛人,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的要求來制造,汽車駕駛電子倒樁考儀既機動車駕駛人場地駕駛技能計算機自動監控和成績管理的系統。紅外線樁考儀樁考系統由場地設備、車載設備、主控設備組成。電子倒樁儀主控設備通過有線和無線的兩種方式實現與場地設備和車載設備之間的數據交換。
機動車樁考儀能判別“不按規定路線、順序行駛”、“碰擦樁桿”、“車身出線”、“移庫不入”、“中途停車兩次”、“發動機熄火”。
本產品符合2005年9月7日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公共安全行業標準GA/T554-2005。
紅外線樁考儀組成
一、場地設備
1、超亮LED像管電子顯示屏幕(尺寸:164×77cm 另帶雨棚)
2、龍門架(尺寸:長9米,高3.5米)
3、樁桿總成(內不繡鋼管,外紅白桿為ABS材料)
4、紅外線發射裝置(日本SELCO)
5、紅外線接收裝置(日本SELCO)
6、配電箱,電線,PVC管
7、樁桿復位件
二、車載設備
8、考車信號采集裝置
9、考車內語言提示裝置
10、信號接收和發射裝置
三、主控設備
11、計算機
12、打印機
13、擴音設備
四、附加設備
14、數碼照片(選購)
15、視屏監控(選購)
功能
一、成績判定和打印
1、電子倒樁儀系統能自動對科目考試過程進行檢測并會及時對下述不合格情況進行識別和判定:
l 不按科目考試規定路線和順序行駛。
l 碰擦樁桿:機動車的任何部分接觸樁桿并使樁桿一端偏離原位大于等于20mm。
l 車身出線:機動車的任何部分(后視鏡除外)的垂直投影超出不允許超過的相關標線中心20mm。
l 移庫不入:機動車的任何部分(后視鏡除外)的垂直投影超出相應庫的標線中心20mm。
l 中途停車:兩次機動車行駛速度小于0.1km/h并持續2秒后,仍按原路線方向行駛距離大于等于100mm中停一次
l 發動機熄火
2、電子倒樁儀考試結果系統能立即通過語言和電子顯示屏幕等方式通知考生。
3、紅外線樁考儀系統具有成績單自動輸出功能。成績單內容包括:考試地點、考試日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考試原因、考試車型、準考證編號、考官姓名、考試成績、考生簽名、考官簽名。
二、數據管理
紅外線樁考儀樁考系統主控設備能將考試信息存儲在本地數據庫中。
三、語言提示
紅外線樁考儀系統具有語言提示功能,提示內容包括:“開始考試”、“不按規定路線、順序行駛”、“碰擦樁桿”、“車身出線”、“移庫不入”
四、考車軌跡顯示
紅外線樁考儀主控設備采用時時模擬動畫方式顯示考車考試過程。
要求
1、 正常工作條件
環境溫度:-25度~+60度;相對濕度:小于等于95%;能見度:大于40m;風力:小于6級;考試場地:平坦、坡度小于1%。
2、 外觀
各部分外表光潔,平整。操作靈活,可靠。金屬機殼表面有防銹、防腐涂鍍層。按鈕、插座及接線端子等處有文字和符號標志。
3、 樁桿、標線尺寸
l 標桿直徑28mm
l 桿長度:樁桿長度比考試機動車高度長600mm以上
l 標線寬度:標線寬度50~60mm
4、 樁回位時間
碰擦樁桿使樁桿一端偏離原位500mm,樁桿回位時間不大于20秒。
說明
1、 信號采集裝置由用戶選擇專門考試車(具自動剎車功能)或應考人可加駕駛自己的車輛進行考試。
2、 固定車庫或電腦控制萬能自動改變庫長庫寬兩種也由用戶選擇。后者價格比固定車庫高。